转让标的名称 广州市第三煤矿100%产权(股权)
挂牌价格 设置保留底价。
挂牌日期 2008-08-04
有效日期 2008-08-29
标的企业名称 广州市第三煤矿
住 所 广州市白云区北郊石井乡
经营范围 五金产品加工、制造。低压电器及元件制造。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场地出租(限黄石路603、605号)。物业管理。
资产总额 2,496.951276万元
净资产 1,538.754318万元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0.000000万元
上年利润总额 95.751851万元
上年净利润 95.751851万元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1、受让方需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提供足够的现金流量及经营业务支持保障改制企业持续经营; 2、标的企业按现状出售,现状包括评估报告以及法律意见书所陈述的经营管理现状、债权债务现状、名下资产现状(办公设备与空调设备除外)及己经存在或未能披露的任何与标的企业有关的权利和资产暇疵、相关信息。 3、标的企业所有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新公司承担,出让方不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不导致标的企业己签署的任何合同、承诺或其他正式文件的违反、取消或终止。受让方须保证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七天内偿还三矿所欠广州市矿业总公司债务5,546,849.39元以及财政借款9,096,950.40元(其中:国税一分局1,700,000元,地税三分局2,100,000元,市财局5,296,950.40元),将上述款项支付至产权交易所监管帐户。三矿在广州市大新路的在建工程(房改房)以及在广州市黄石西路的在建工程(自建经济适用房)己经从三矿帐面剥离,不属于本次出让三矿产权的资产范围,该两处在建工程由出让方负责完工,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三矿以及受让方无关; 4、参与受让前意向方需提供收购整合后的商业计划书响应; 5、办理工商登记、土地及物业过户等所需税费均由受让方或改制后的新公司支付。三矿目前拥有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含有上盖物的国有土地)在性质上属于国有划拨用地,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在三矿出资人变更为受让方以前,受让方须以三矿名义办理国有划拨用地的出让手续,由受让方代三矿按照国土部门关于土地出让的有关规定缴交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完成上述土地出让手续后,受让方方可将三矿改制为有限公司; 7、标的企业职工由出让方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政策以及标的企业《广州市第三媒矿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妥善安置,并承担职工各项安置费用。 8、标的企业现有36户住户仍然居住在矿区公房(公房未取得房地产权证),受让方在取得标的企业产权后要保证其居住,提供出行的道路、提供水电并按广州市居民用水用电收费标准收费。如对该公房进行拆迁的,需按照广州市有关政策负责36户住户的住房安置。 9、意向受让方须于项目公告期内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交纳不低于人民币3,000,000元的诚意金。 10、受让方必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七天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受让价款及代三矿偿还所欠广州市矿业总公司债务5,546,849.39元以及财政借款9,096,950.40元,上述款项应按照广州产权交易所的要求划入其资金监管帐户。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标的企业主要资产包括:(具体资产项目以评估报告为准) 1、广州市第三煤矿现有国家划拨土地12980㎡,扣除房屋建筑物占用部分,评估实为11370.11㎡。 2、广州市第三煤矿现有建筑物14344.36㎡,其中交吉只有金裕厂房3971.82㎡有房产证,雅兰厂房3958.79㎡有房产证、为标的企业作合作企业威丝公司的投资,车库1042㎡待完工办证,其余为未办证的建筑物。 3、广州市第三煤矿在建经济适用房中车场1042㎡(19个车位)是第三煤矿物业,属此次产权转让范围。 4、合作企业威丝公司按投资双方签定的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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